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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新闻

院组织中心组学习
发布者:孙金川 发布日期:2010/1/6 15:01:21 浏览次数:

20091223,院在三楼会议室组织中心组学习,院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蔡日初书记主持。

会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并着重学习了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署名文章《新视野新境界 新创造》;同时全文学习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外一线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又传达了局转发的省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局转发的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通报了闽北队科踏石墨厂高管人员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的警示和整改情况,转达了局转发的福州台江区检察院关于对局地矿集团的检察建议书。

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时,蔡日初书记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切实贯彻。要通过学习贯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事关我院发展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把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推进我院党建工作全过程。在学习传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外一线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后,他提出,要根据局的意见要求,在2010年研究制定贯彻意见的工作措施,把局的要求落实到位。他强调,一方面,院要继续关心一线的职工,包括聘用员工;另一方面,各使用单位也要履行义务和职责,关心部门的员工。要通过加强一线工作,激发广大职工奉献在一线、成长在一线、建功在一线的积极性。

同时,会上还要求大家认真领会其他文件精神,明确有关要求;要从闽北队科踏石墨厂高管人员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和福州台江区检察院关于对局地矿集团的检察建议书反映的情况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严守财经纪律,自觉依法依规规范经营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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